▌ 导语
据大通福克斯美国会诊中心(CMAA)了解:默沙东今日宣布,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酪氨酸激酶抑制剂Lenvima(lenvatinib)用于治疗尚未接受系统治疗的无法切除的肝癌(HCC)患者。最新相关资讯信息,大通福克斯美国会诊中心(CMAA)将持续为您报道。
2017年10月,lenvima在我国提交了注册申请,因为lenvima与现有治疗相比具有显著的临床疗效,而被指定为优先审评药品,并在申请大约10个月后获批。这是我国10年来首次批准用于治疗无法切除的肝癌(HCC)一线治疗药物。
肝癌是导致癌症相关死亡的第二大原因,估计全球每年有约75万人死于肝癌。此外,每年约有780,000个新增病例,其中约80%发生在亚洲地区。
具体地说,在我国,每年大约有395,000个新病例和380,000人死亡,约占全世界病例的50%。HCC占原发性肝癌病例的85%至90%。
HCC与慢性肝病有关,尤其是肝硬化,肝硬化的主要原因包括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然而,根据最近的调查,非乙型/非丙型的肝细胞癌(HCC)正在上升。
目前,对于早期的HCC,手术是治疗的第一选择,但肝癌是高侵袭性恶性肿瘤,早期症状不明显,导致大多数患者就诊时已至中晚期。
因此,只有10%-30%的患者能接受根治性手术,大多数患者已经无法接受手术切除、肝脏移植、肿瘤消融(典型的射频消融或冷冻治疗)等治疗方法,因此无法切除的HCC的治疗选择有限,而且预后很差。
自首次上市以来,已有超过1万名患者接受了 LENVIMA治疗。如今,lenvima在美国、日本、欧洲和亚洲等50多个国家获批用于治疗治疗难治性甲状腺癌。
并在包括美国和欧洲在内的超过45个国家中,获批与Everolimus联合使用,作为肾细胞癌(rcc)的二线治疗方法。2018年3月lenvima在日本用于治疗肝癌,美国和欧洲在2018年8月批准lenvima用于治疗肝癌。
在日本,自从这一迹象获得批准以来,大约有3000名HCC患者接受了lenvima治疗。
lenvima在我国获批的依据是REFLECT临床研究的结果,这是一项大型(n=954)随机、多中心、开放标签的3期临床试验,以比较LENVIMA与索拉非尼作为一线治疗药物治疗无法切除的肝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此次试验中来自20个国家的154个试验点的患者,分为试验组:根据体重 (分别为≥60公斤或<60 kg)(n=478)被随机分为LENVIMA 12毫克/天或8毫克/天两剂量组; 对照组:索拉非尼400 mg两次/天 (n=476)。
在对来自我国地区(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288名患者进行的亚人群分析中,lenvima与sorafenib相比,显示出了疗效,pfs、ttp和orr也有改善。
参与试验的亚组人群中约80%的患者患有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的肝癌,在这些患者中的临床结果中,lenvima与sorafenib相比表现出的非劣效性。详细结果如下:
结语:临床结果显示,lenvima(乐伐替尼)更适合于我国的肝癌患者(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肝细胞癌的患者)。lenvima(乐伐替尼)在我国的成功上市将为我国的肝癌患者提供一种更为有效的新治疗方式。但是在索拉非尼已经进入医保的情况下(每月2400元),lenvima(乐伐替尼)以每个月2万到3.6万 元的(香港)价格在我国销售是否能够重创索拉非尼的市场 还未可知。
转自:药事纵横